東成通〔2018〕33号 關于做好2019年江蘇省“青藍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稿時間:2018-11-23浏覽次數:0

東成通〔201833


關于做好2019年江蘇省“青藍工程”培養對象

選拔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單位:

為做好2019年江蘇省高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推薦工作,我校将開展選拔工作,推薦人選将從選拔人選中産生。現将選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見組織人事部網站“文件下載”:《江蘇高校“青藍工程”管理辦法》。


(二)選拔、推薦要求

1.推薦對象應為我校全職教師。東大派出人員不推薦申報。

2. 各部門應對照基本條件,組織本部門教學科研能力強、具有較強競争力的教師進行申報。

3.各部門推薦“青藍工程”培養對象,要盡量考慮學科分布。每個推薦人選隻能申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優秀教學團隊帶頭人中的一項,不得兼報。

4. 實行限額推薦,全校“優秀青年骨幹教師”推薦名額不超過2人,“中青年學術帶頭人”推薦名額不超過1人,優秀教學團隊不超過1個。如無合适的推薦對象,可以不推薦。

5. 往期及培養期内的青藍工程培養對象不得降低層次或同層次再次申報。已入選“青藍工程”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的,培養期滿且符合條件,可申報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


(三)材料報送

請各單位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抓緊做好“青藍工程”培養對象的遴選和推薦工作,于20181220日前将下列第1項的申報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報至組織人事部。

1.推薦表及彙總表各一份。以上表格見組織人事部網站“文件下載”,表中相關教學科研情況須經教學科研部門審核蓋章。

2. 學校評審确定的推薦人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推薦表一式四份,同時提交Excel電子版。

2)附件材料。包括:學曆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近五年取得的教學成果證明、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教改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等複印件一套(裝訂成冊,标注頁碼并附目錄)。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論文提供全文複印件,論著、教材等專著提供封面、目錄複印件,附主要學術思想、創新成果簡介或重要章節節選(少于10頁)。團隊提供帶頭人的代表性成果。

通知中未盡事宜請與組織人事部聯系,電話:5869072858690746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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